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靈魂

顯化法則、吸引力法則,最核心的意義就是「用意識創造外在的生活。」

需要非常高的專注力,只專注在目標的事物,也需要很強大的正向心理。

但,你是不是有過,我已經一直去想像我達成目標的樣子,並且也付出行動了,我的顯化法則為什麼沒效?為什麼我還是拿不到我想要的?

我心中的答案是「你想要的,不是你想要的。」

剛出社會時,我進入一間日商工作,因為公司很大,所以很快的,我就被挖角,工作邀約不斷,後來很順利的到一間知名美商當業務。

當時工作,是完全不用去公司的,薪水也是高於行情很多,年僅24歲的我,大概就有將近百萬的年薪。

但是當時,日復一日,我越來越提不起勁工作,越來越無法起床,每天要打開電腦時換來的都是沒有情緒的自己,因為只有這樣我才有辦法繼續下去。

當時我一直認為,我只要當上主管,應該就可以擺脫這樣的狀態。

因此,我開始看一些管理相關的書籍,試圖可以在下次面試時爭取一個主管職。

後來也很順利的,有了主管職的面試邀約,我也很順利的進入下一間公司。

到這邊,我總是心想事成,顯化效應似乎完全跟我站在同一個陣線。

但我的新公司非常的奸詐,我當時也因為年輕加上非常想擺脫過去日復一日的工作,我的新工作薪資並不如預期,因為產品不好獎金也跟著很差,所以年薪大概直接跟過去比打了八折。

我以為的豐富的工作內容、更多的薪水沒有因為主管職一起來。

我的顯化效應,看似給了我更好的未來,但事實上我的工作越換越糟。

從我第一份工作開始,我就覺得我並不喜歡業務相關的工作,但我一直說服自己,我有錢、有時間、這是一份人人稱羨的工作。

我完全無視我心裡的聲音,無視我有多討厭這個工作,一直逼迫自己繼續下去,即使想換工作,也是從既有的選項中,稍微換了一點條件,就像是我就不喜歡吃飯,我就改去吃粥一樣。

因為地獄的糖比較香。

不改變比較容易,假裝有改變比較心安。

我現在所擁有的一切,合宜的工作步調、熱愛的工作內容、用自己喜歡的方式賺錢,都是從我徹底裸辭,換到輕鬆且有合理薪水的工作,開始我的占星師生涯,我的顯化效應才開始有用。

所以顯化效應為什麼沒用?

因為我顯化的不是我真正想要的、靈魂想要給我的,而是我不正確的慾望跟恐懼。

我想要的是這個世界、這個社會、我的父母想要的,

不是我想要的。

我恐懼做出改變,跨出原本的舒適圈,不論是行為上還是思維上的,我根本不敢面對我真正想要的是什麼。

簡言之,就是我因為我複雜的情緒,看不清楚自己,顯化我的慾望而不是真正的我。

所以顯化法則全部的第一步,在正確許願法、專注力訓練等顯化技巧之前,其實是「真正的認識自己」。

真正認識自己其實並不容易,因為裝睡的人其實比較輕鬆。

裝睡可以一直處在一個慢性病下,雖然不太舒服、心情枯竭,但是還過得去。

當你決定不裝睡了,會經歷一段人生的暗夜、掙扎的過程,絕對不輕鬆,甚至很痛苦,但是長期來說,絕對會過得更好。

你沒聽過那些真正找到自己的人「後悔當時做的改變」,只聽過裝睡到老「後悔自己當初不夠勇敢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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